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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公屋违例吸烟禁而不绝 政府两招减少二手烟危害
2026-04-29 16:12:36

叶傲冬议员今日(29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提问道,接获沙田区公共屋邨居民反映,屋邨范围内长期存在违例吸烟问题,但执法成效不彰。衞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有否与房屋署採取共同执法行动,到公共屋邨公共地方范围内打击违例吸烟;如有,去年行动的次数及检控个案的数目为何,政府会否考虑修例加强阻吓作用?


医务衞生局局长卢宠茂书面答覆指,政府的其中一个控烟策略是持续扩大禁烟范围,保护市民免受二手烟害。目前,公共屋邨居民日常出入和使用的大部分场所,包括所有室内公众地方(如升降机大堂、走廊和楼梯)和室内工作地方(如办公室等),以及食肆、街市、店铺、商场、公众游乐场地、公共运输设施、巴士转乘处、幼儿中心、学校等一系列指定处所,已属法定禁烟区。至于在公共屋邨范围内部分未被列作法定禁烟区的所有户外公共地方,如部分行人路、休憩地方等,房屋署自2007年起已把这些地方定为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下的禁烟区。


卢宠茂表示,衞生署控烟酒督察在巡查位于公共屋邨的法定禁烟区时,如发现有违例吸烟人士,会不予以警告而即时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另外,根据第600章,房屋署的指明公职人员(包括房屋事务经理、副房屋事务经理和房屋事务主任),亦获授权于房屋署管理的地方向违例吸烟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若违例吸烟者为当邨居民,他们除了须按获发的通知书缴付罚款3,000元外,亦会按扣分制,在无须预先警告下即时被扣五分;即使当邨居民并非在法定禁烟区吸烟,亦会因违反扣分制而被扣分。如住户在两年内累计扣分达16分,住户的租约或暂准租用证将被终止。如非当邨公屋居民在公共屋邨内未列为法定禁烟区的公共地方违规吸烟,房屋署的职员则会劝喻他们离开屋邨范围。


在2025年,控烟酒办就有关吸烟的罪行在法定禁烟区,在全港进行了逾32 000次巡查,并发出10 357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当中在公共屋邨内的法定禁烟区发出超过200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同年,控烟酒办与房屋署共进行八次在公共屋邨公众范围内打击违例吸烟的联合行动,并发出两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卢宠茂指,政府认为现时透过房屋署的扣分制与法定禁烟区互相补足,已能有效达到减少二手烟危害的公共衞生目的。政府在考虑扩大法定禁烟区时,会平衡公共衞生的目标、规管措施的相称性和社会整体情况,并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扩大法定禁烟范围,以逐步迈向「无烟香港」的长远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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