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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全港禁电子烟 控烟办:已在各口岸加强宣传提醒旅客
2026-04-29 1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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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明日(30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公众地方管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及草本烟。消费者即使只是随身携带没有吸食,同样违法,一旦被查获,最低罚款3,000元,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衞生署控烟酒办公室主任林民聪今日(29日)表示,因应五一黄金周假期临近,已经在各口岸加强宣传,提醒入境旅客要注意新法例。


林民聪说,控烟办有跟海关合作,在口岸展示宣传品,介绍这些新法例。控烟办亦跟旅发局合作,在旅客谘询中心展示及派发宣传品,让旅客入境香港时知道新的措施。除了香港境内,当局得到深圳市衞健委以及口岸办的协助,在口岸内地范围内的大型电子显示屏介绍香港新的措施,基本上旅客来香港之前都已经可以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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