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严打贩运危险药物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抗肥胖症药 跨部门搜多间药房拘5男
2026-04-21 09:49:00

鑑于市面上有人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但属于《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下第1部毒药及处方药物的抗肥胖症药物,衞生署今日(20日)表示,连日来加强在全港各区巡查和执法,已联同警方拘捕了5名涉嫌违反药物相关法例的男子,并检获大量未经注册药物,包括以日文显示含有「替尔泊肽」的未经注册抗肥胖症药物。


上周五(17日),衞生署联同警方搜查沙田区一间注册药房,检获超过400粒危险药物「氯硝西泮」、20种未经注册的药物(包括6盒未经注册、以日文标示含有「替尔泊肽」的抗肥胖症药物),以及30多种其他受管制药物(包括2 700多粒的精神科药物「唑吡坦」等)。行动中,4名年龄介乎25岁至55岁的男子被捕。他们涉嫌违反药物相关法例,包括贩运危险药物、非法管有未经注册药剂製品,及未将第1部毒药存放在上锁容器内等。


衞生署今日再联同警方在佐敦一间注册药房採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36岁男子,他涉嫌非法售卖抗肥胖症药物(产品标籤上以日文显示含有「替尔泊肽」的第1部毒药)和未经注册药剂製品,以及未将第1部毒药存放在上锁容器内。行动亦检获13盒标籤上以日文显示含有「替尔泊肽」的未经注册的抗肥胖症药物。


「替尔泊肽」用以治疗肥胖症,其副作用包括呕吐、噁心和腹泻。含有「替尔泊肽」、「唑吡坦」及「氯硝西泮」的药剂製品均属《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药及处方药物,只可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并必须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此外,「氯硝西泮」属《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规管的危险药物。


阅读(2678) 评论()

评论

资料

关于上香港 | 联系上香港 | 投稿报料 | 广告推广 | 友情链接 | 信息反馈 | 本页评价 | 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