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委员会今日(14日)上午举行记者会,发布最新一期《选择》月刊。消委会共接获1569宗餐厅食肆投诉与125宗外佣中介公司投诉,通过分享多宗个案,揭露餐厅食肆与外佣中介的消费乱象。
食肆餐牌及优惠资讯欠清晰惹争议 促业界提升用膳体验守「美食天堂」美誉
消委会研究及试验小组委员林汉明表示,消委会每年接获逾1500宗涉餐厅及食肆的投诉,常见问题包括实际菜式与餐牌资料或图片不符、优惠条款交代不清,以及用餐时限安排引起误会等。消委会呼吁业界改善资讯准确性和透明度,包括菜式描述、收费及入座安排等,职员亦不妨主动告知消费者最新资讯,提升用膳体验及避免误会,并积极听取消费者意见,改善营运以吸引食客持续光顾。
个案一:烧味拼盘3款食品与餐牌图片不符 食肆指「图片仅供参考」
投诉人到A中菜馆用膳,见餐牌上有1款标价198元的粤式烧味拼盘,上菜后却图片实物不符,食肆指「图片仅供参考」,客人向消委会投诉。A中菜馆回覆消委会,其餐牌已列出「图片仅供参考」的提示,惟消委会指出,餐牌图片是消费者选择菜品时的重要参考资料,商户即使设有类似提示,亦不应展示与实物存在明显差异的图片。经消委会调停后,A中菜馆同意向投诉人退回该烧味拼盘的全数费用,并将有关菜式从餐牌中移除。
个案二:两度查询获确认可享平台预约优惠 结账方知须预缴
投诉人透过网上平台预约B餐厅的双人下午茶优惠套餐,优惠价为298元,另收加一服务费。预约过程中,平台未有显示须即时付款,职员表示投诉人只需于预约当日到店出示平台预约纪录,毋须事先付款。预约当日,投诉人再度查询,亦获明确回覆可以享用优惠。投诉人遂点选并享用该双人下午茶套餐。然而结账时,收银员表示该优惠必须于平台预订时以预缴形式付款才可使用。
投诉人最终无奈接受正价388元,连同加一服务费,共付款约427元。投诉人认为餐厅职员提供错误资讯,对有关收费安排感到不满,遂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介入后,B餐厅重新检视投诉人个案,承认职员提供错误资讯,同意向投诉人退回优惠价与正价之间的差额,连同相关加一服务费,合共99元。
个案三:未获职员提醒用餐时限 有空位仍被要求离座惹不满
投诉人到C餐厅午膳,用餐后餐厅职员表示入座时间已超过60分钟,要求他结账并离座。投诉人表示,他在店内没有看到任何有关入座时间限制的告示,离开时餐厅内仍有多个空置座位,遂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介入后,C餐厅就该事件向投诉人致歉,亦表示已向全体员工发出指引,要求在顾客入座时主动说明用餐时限,以改善服务质素。
消委会给餐饮业界提出如下建议:
食肆应确保图片与实物尽量相似,不应以「图片仅供参考」作为「挡箭牌」;
食肆与不同商户或平台推出合作优惠时,应清楚列明相关使用条款,例如是否需要预缴款项、透过平台预约、使用特定支付工具付款,及优惠有效期等,并确保所有职员了解有关安排;
若食肆设有用餐时限或繁忙时间「搭枱」等特别安排,应在店内的不同当眼处张贴告示并由职员于顾客入座时主动提醒。
消委会给消费者的外出用膳建议:
1、点餐前如对菜式有任何疑问,例如食材内容、份量等,应主动向店员查询;
2、若计划享用食肆提供的优惠,应先细阅优惠条款;消费者宜于光顾前向食肆查询确认,同时了解餐厅的收费政策;
3、若有特别需要,消费者可于订座或光顾前向食肆了解相关安排,以及是否涉及额外收费;
4、结账时应即场检查收据,若发现任何问题,结账后亦应保留收据。
To Hong Kong Group Co., Limited 【3HK.CN 上香港网】
香港电话:852-60629533 香港各品牌电话地址查询 【点击自查,或人工客服加微信号:hkziyouxing 】
本站部分图文分享自互联网。若您发现有侵犯您版权的,请及时告知
我们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邮箱: tony#3hk.cn(请将#转为@) 企业QQ:764435673
【3HK.CN 上香港网】香港自由行|香港旅游|香港购物|香港美食|酒店预订等首选资讯服务平台,为品牌/商家提供最佳广告宣传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