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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佣「跳工」申签证遭拒 入境处:若有证据遭苛待可豁免

对此,入境处回应指,外佣除非有特殊情况,以致不能继续履行僱佣合约,或有证据表明外佣遭受严苛对待或剥削,否则外佣不可在两年僱佣合约期内提出在港转换僱主的申请。
2022-08-08 3hk香港自由行 大公文匯 阅读: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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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香港家庭都有聘请外佣,而外佣的「权益」问题一直都颇受关注。有关注外佣权益的组织近日表示,不少外佣签证遭入境处拒绝批出,理由是怀疑相关外佣涉嫌「跳工」,组织批评入境处做法变相剥削外佣决定终止合约的权利,令受到严苛待遇的外佣不敢轻易辞工。对此,入境处回应指,外佣除非有特殊情况,以致不能继续履行僱佣合约,或有证据表明外佣遭受严苛对待或剥削,否则外佣不可在两年僱佣合约期内提出在港转换僱主的申请。


入境处表示,个案主任会考虑多方面因素,审批外佣提前终止合约后受僱新僱主的签证申请,包括外佣的行为操守、外佣及前僱主的相关记录、外佣提前终止僱佣合约的原因。入境处强调,对于外佣的工作签证申请一直以来皆採取严格审批的方式,若签证申请人或僱主有相关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其申请将不被考虑。


入境处又指,外佣若在工作中遭受严苛对待或剥削,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或理由,入境处会行使酌情权批淮外佣在港转换僱主的申请。


入境处重申,若外佣涉嫌「跳工」,入境处将会拒绝其有关申请并要求离开香港,而该申请人的记录亦会保存,作为日后再次审核其申请的考虑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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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网址] 编辑:阿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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