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打折  购物  手表  iphone  苹果  攻略  DFS  Wifi   特价酒店
分享到:

香港的“走鬼”与“城管”

城市管理的最高追求究竟是表面的整洁与光鲜,还是实质的人人安居乐业?规范城市秩序与保障小贩权益之间是否可以求得平衡?这些问题从香港“走鬼”与“城管”的关系中可窥见一斑。相信这样的城市,才能真正体现管理者的智慧与情怀。
2013-06-28 3hk香港自由行 重庆晚报 阅读: [复制网址]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到: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南湖红船 汪恩民 摄


  城市管理的最高追求究竟是表面的整洁与光鲜,还是实质的人人安居乐业?规范城市秩序与保障小贩权益之间是否可以求得平衡?这些问题从香港“走鬼”与“城管”的关系中可窥见一斑。相信这样的城市,才能真正体现管理者的智慧与情怀。


  艾星


  近段时间,“城管”又成了吸引眼球的媒体热词。延安“城管”跳踩商户头部、赣州“城管”驾公车围殴他人……不禁让人感叹,“城管”与“小商小贩”间原本应该简单平和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何演变成了动辄就拳打脚踢的“深仇大恨”。


  那么,香港的情况又是如何呢?在港期间,笔者曾走访了天水围深水埗等不少本地人眼中较为落后的人口密集区。在这些地方,商场超市大多分布在地铁站附近,不仅商品价格较贵,稍远一点的居民前去购物也不算方便。此种环境之下,不少小商小贩应运而生:他们自发地组成若干集市,售卖瓜果蔬菜、服装电器等生活必需品。然而,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并没有得到政府的许可。在香港,这种无牌小贩被称作“走鬼”:几十年前,它是小贩们违法摆摊时,逃避执法人员处罚而相互招呼逃跑的暗语;时至今日,则成为了无牌小贩的代名词。


  有“鬼”便有“神”。在香港,特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下的小贩事务队就担负起了管理“走鬼”的职责。香港对小摊小贩实行持牌管理,如果没有申请到牌照,就不能随意在街边摆摊设点,否则会受到小贩事务队的警告甚至检控。对于拿到牌照的小贩来说,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固定摊位的,其大小不能超过牌照载明的面积;对于流动小贩,其售卖的商品也不能超出牌照许可的范围。在这种严格的管理模式下,香港大部分地方看不到随意摆摊设点的小贩,也很少出现因占道经营导致行人受阻、垃圾遍地的情况。然而,这里的“走鬼”与“城管”的关系却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剑拔弩张。如在2012年,被小贩事务队检控并定罪的无牌小贩个案多达2.5万余宗,其中发生双方肢体冲突的却不超过10宗。

  这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和平共处的和谐局面离不开制度设计上的良苦用心:一方面,相关部门在一些非主干道划出路段在规定时间内让小贩经营。如内地游客必去淘宝的旺角“女人街”就是在每天上午11点半以后允许持牌小贩摆摊设点。同时,政府在新开发的住宅区中尽可能多地配置肉菜市场并向持牌的流动小贩发放启动资金,鼓励其进入正规市场经营。

  对于“走鬼”群体,小贩事务队也实行有所区别的人性化管理。如,除非出售食物,小贩事务队必须先对“走鬼”发出口头警告,警告无效后才能对其采取执法行动;又如,小贩事务队在全港几十个主要通道、行人密集区域设立了“小贩黑点”,并将具体位置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对于进入此类“黑点”进行经营的无牌小贩,小贩事务队可不提出警告,直接进行检控。


  另一方面,香港“城管”只负责街头执法,而没有定罪权和处罚权。所有处罚程序必须经由法庭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后才做出裁定。这样一来,至少在判决前,“走鬼”与“城管”处法律上的平等地位。香港法官很受市民信任,小贩在面对执法人员时完全没必要暴力抗法,争个“鱼死网破”,大可留到法庭上为自己据理力争。同时,小贩事务队也有规定,尽量避免与“走鬼”发生肢体冲突。对于有逃跑倾向的,队员只能用身体进行阻挡。遇到个别情绪激动的,队员往往一边控制当事人情绪,一边报警求援。此外,由于小贩事务队队员均为公务员,谁也不愿为因自己的“赤膊上阵”而导致小贩受伤。因为一旦被媒体曝光,说不定自己丰厚的退休金就因为一时冲动而鸡飞蛋打。


  在小贩管理上,特区政府的理念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去年,政府完成了对固定小贩管理的公众咨询,认同小贩行业在香港有着悠久历史,是香港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一些地区,小贩更成为旅游景点,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值得保护。因此,政府专门提出要在未来和小贩建立起崭新的“伙伴合作关系”,相关部门已开始在全港每个主要小贩区成立小贩管理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持牌小贩代表、相关的区议员,鼓励小贩自律,参与日常管理。


  城市管理的最高追求究竟是表面的整洁与光鲜,还是实质的人人安居乐业?规范城市秩序与保障小贩权益之间是否可以求得平衡?这些问题从香港“走鬼”与“城管”的关系中可窥见一斑。相信这样的城市,才能真正体现管理者的智慧与情怀。 

版权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文分享自互联网。若您发现有侵犯您版权的,请及时告知 。我们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到: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空间
[复制网址] 编辑:源源
关于上香港 | 联系上香港 | 投稿报料 | 广告推广 | 友情链接 | 信息反馈 | 本页评价 | 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