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乐坛天后梅艷芳的母亲覃美金(梅妈),就女儿的遗產案屡战屡败。心有不甘的梅妈上诉至终审法院,作终极一战,但五名法官听完梅妈代表大律师的陈词后,考虑不足两分鐘便驳回梅妈的终极上诉。不过,梅妈及其子梅啟明似乎仍不认输,在离开法庭时分别强调案件「未完」及要「翻案」。
年近九旬的梅妈覃美金和长子梅啟明在终极裁决败诉后,虽未见太失望,但不愿谈论太
多,有别於以往对记者侃侃而谈。被问及对於这个裁决的回应,梅妈强调案件「未完」,但未有作进一步解释,并不断挥手示意不想答问题。
梅啟明表示会「翻案」,以求沉冤得雪,但也未有讲出要到何处「翻案」,又不愿透露是否对结果感到失望。
代表「阿梅」遗產其中一名受益人妙境佛学会的大律师庭外透露,现时在「阿梅」的遗產中尚餘寿山村道恒安阁故居、跑马地毓秀大厦及快活阁三个物业,其他两个位於外国的物业已变卖。
终审法院极速驳回梅妈的上诉,但她与梅啟明(右)仍不认输。
他未能讲出遗產的价值,但他相信数目应该不少和足够让梅妈度过餘生。他又认為裁决反映「阿梅」的意愿。
终院五官两分鐘内驳回
代表梅妈的大律师庭上指,「阿梅」的教育水平不高,也未有处理信託的经验,但她之后成立的信託权力大,与她的意愿有别,她未必明白该信託的内容。五名终院法官听完梅妈一方的陈词后,没有要求妙境及刘培基等其他受益人的回应,商量不足两分鐘便立即驳回梅妈的上诉。代表梅妈的律师要求不需由她支付讼费,而是由「阿梅」的遗產中支取。终院押后颁布判决理由和讼费的安排。
「阿梅」於○三年去世前,成立信託和遗嘱,将物业财产分赠予好友刘培基及姪甥后,餘款用作供养梅妈,直至梅妈过世后才把餘款捐予妙境佛学会。梅妈兴讼,企图推翻该信託。争产案於○八年开审,梅妈虽一再败诉,每月仍可获十二万元生活费。
To Hong Kong Group Co., Limited 【3HK.CN 上香港网】
香港电话:852-66316399,852-60629533 香港各品牌电话地址查询 【点击自查,或人工客服加微信号:hkziyouxing 】
本站部分图文分享自互联网。若您发现有侵犯您版权的,请及时告知 我们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邮箱: tony@3hk.cn 企业QQ:764435673
【3HK.CN 上香港网】香港自由行|香港旅游|香港购物|香港美食|酒店预订等首选资讯服务平台,为品牌/商家提供最佳广告宣传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