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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小发票,都能体现香港的人文关怀
2013-07-31 15:58:14


   香港有专门的“票据控”来研究开发票贴士。

 

 

进入暑假的消费档期,到香港“血拼”愈发变得频繁起来。如果你有买单后拿小票的好传统,在香港可能会因为不解风情而遭遇一些窘境。当你还习惯了拿到发票就赶紧刮开涂层看能不能撞大运,或者每次拿到商家给你的发票总要带着怀疑的目光打量上面的印鉴和防伪标识,或者你对于发票背面密密麻麻的查询举报方式以及兑奖须知都熟记于心了,这一切在香港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香港的发票更像小票,既没有兑奖功效,也鲜有造假之嫌,更没有整齐划一的文字说明,甚至你想找到“发票”的中文字样都挺费劲。换而言之,它可能是一张随意到让人会看不上眼的纸张。


不过,诸多细节的背后,是一个规范严明的税务监管制度在起作用,而更深秘的元素,则是香港较低税赋在“发酵”。一张小票看似简约甚至简陋,则折射了港府的人文关怀。


“随随便便”:收据单可以机打也可以手写,看似很随意其实都是报销的正式凭证


当你习惯了去香港勇猛血拼或者大快朵颐,不要忘记“善后”之事。趁着暑期档,几天前市民李小姐到香港一家正规超市“抢购”日常用品后,秉承买东西开发票的好习惯要求收银员开单,岂料被告知:香港不像内地,没有开发票这回事,只有手写的收据。不要以为遭遇了“李鬼”,因为这是港人的消费生态。


在香港新城市广场的一家名为红蚂蚁的风味小馆,收银小姐告诉南都记者:顾客买单后一般会打印一张小票,记录了消费项目、价格、时间和地址等信息,相当于收据,对于内地顾客来说等同于发票。在记者的要求下,店家在收据上盖了章。收银员表示,如果需要盖章也可以,不盖章也可以,都具备同等效力。该店家说,香港人自己需要报销,拿着这张小票就可以。即使是拿回内地报销的内地游客,也是这个版本。


也有店家向记者提醒,若要报销应该及早,以免机打油墨掉色。如果怕掉色,也可以手写,法律效力并无二致。


南都记者发现,每个商家开具的收据单可谓五花八门大小不一,并无整齐划一的标准格式。如果是手写单,则显得更为随意,因为香港人开收据习惯写阿拉伯数字。在沙田广场3楼香港老牌连锁茶餐厅翠华餐厅,记者表明需要“发票做报销”,店家收银员拿出了一本“正式收据”开始手写填单。记者看到,上面简单写明了日期、消费金额和支付方式等寥寥几个“重要证据”,并盖了茶餐厅的章。该餐厅负责人表示,如果顾客没有特别要求,一般是开出机打的小票,都是消费凭证,也相当于发票。


记者注意到,即使是港铁开具的使用八达通搭乘地铁的车费“正式收据”,虽然盖着M T R的蓝色小章,但金额一栏则是手写的小写阿拉伯数字,而没有注明大写金额,显得有些不够严谨。


在这些具备法律效力的单据上,甚至还有促销、积分等信息,吸引消费者做回头客或者到其他分店购买,看似有些“不正经”。在落马洲口岸的YA M A ZA K I面包店,记者看到店家的收据单下方就有“每满10元可得1分”、“下次惠顾享有现金折扣”等字样。
   

不过,这种简洁之风也带来一些麻烦。深圳市民张小姐此前因公务去香港出差,在尖沙咀一家酒店结账时,对方表示只能提供收据,而没有发票。由于是公务出差,张小姐所在单位的财务审核制度又非常严格,必须要正规发票才能够报销,在向香港旅游局投诉后,得到的回复是酒店没有发票在香港是允许的。实际上,在湾仔、尖沙咀、九龙塘的多家酒店,所谓的正规发票依然是“正式收据”,并且只有酒店自己的签章。尽管香港旅游局相关人士强调“香港酒店及商店的正式收据,即等同内地的发票,都必须加盖企业的公章,一般会有企业负责人签署后方为有效”,但依然让出差一族觉得“有风险”。
   

那么,“此发票”和深圳人熟知的“彼发票”,到底是否同一回事?他们的背后,又何来这种巨大差异?

五花八门:企业商家可以自行印制发票,税务局玩“无为之治”?
   

南都记者走访发现,在香港各类商家开具的小票上,几乎没有中文“发票”的字样,更多的“收据”、“销售单”或者是O fficial R eceipt(正式收据)或In-voice(相当于发票)的英文字样。在这些所谓的发票上,基本包括品名、数量、价格、销售商名称、日期、地址、电话等基本资料,更像内地的小票。
   

而在额度较大的消费单上,比如购买手机、珠宝等,则不会提供手写单据,而是机打票据,但是依然难觅中文“发票”的字样。
  

 “这既是正式的销售凭证也是报销依据,跟内地的发票是一样的。”有税务专家解释称,香港的发票不是税务局统一印制,只要在香港开展业务,企业就可以自行印制发票。顾客消费后,商家会开具一份有公司盖章或签名的票据作为入账凭证。大商家的发票一般是机器打印,但在私营小商铺、饭馆中,手写发票也很普遍。这种票据有的叫“收据”,有的叫“手写单”。在香港取得的票据通常是Invoice,可以作为入账凭证。比如某公司使用电脑打印一张单据出来,在抬头印上写上Invoice字样,就已经是正规发票了,但是必须有公司盖章或签名章。
  

 在业内人士看来,正规有效的香港收据,需要在收据上盖签字章并由董事签字,特别是合同方面才能受到保护。而一般购物收据更像是消费凭证,只要不涉及法律纠纷,盖章与否倒关系不大。不过,只要觉得有必要,你完全有权要求店家在小票上盖章或者签字,并不会遭到拒绝。
   

一些消费达人提醒说,内地游客到香港消费,不要把小票随便扔掉,这些票据的法律效力等于发票,维 权 时 候就是重要凭证。不仅如此,你去香港购买一些商品,商家如果没有主动提供正式票据,那可能是违法行为。根据香港《商品说明条例》的规定,售卖黄金、黄金合金及白金产品,以及钻石、天然翡翠,还有五类电子产品,任何人在零售层面的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供应上述受规管产品给予买方,须在供应该制品时向买方发出发票或收据。
   

经常在香港购物的“票据控”们就总结出一些贴士,比如港铁发票切记即买即开;便利店发票不能在其他分店开;一般食肆、报摊多开收据,注意其抬头和有无盖章;Invoice(发票)还是R eceipt(收据),盖章很重要;香港的士票是无章的,请先知会本公司财务人员等等诸多“索票攻略”。
   

低税率+简单税制:为发票体系健康运作带来关联效应
   

由于两地人文差异和规则不一,也难免有乌龙事件。据市民丁先生介绍,前不久有位香港朋友到上海去办事,给上海一家公司“牵线搭桥”谈合作,机票由上海方面负责。不过,当这位朋友拿着香港的机票收据到上海去报销时,财务说“在上海不能用,违反财务制度,一定要凭机票才好报销”。“香港都是凭这种发票报销的,就你上海这家公司特别严格?”丁先生的朋友对此很不满。因为机票的问题,差点导致生意黄掉了。
   

不过,近水楼台的深圳,对于香港发票的包容度相对高一些。深圳市地税局此前就向南都记者表示,像酒店住宿等香港正式收据在内地被税务部门认可,是完全可以作为报销凭据的。
   

包容归包容,税务制度的设计理念才是“根源所在”。按照税务专家的解释,香港的会计制度其实沿袭了西方的经济管理模式,与内地的税务制度不同,香港的企业并不是按照发票进行纳税,因此企业的发票不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香港也没有存在增值税这个规定,政府不需要根据发票征收企业税款,也不会因为发票而让企业多交税项,因此没有内地书面意义上的“发票”。
  

 深圳移民专家、亚美欧出国总经理昌瑜介绍,香港的低税率及简单税制值得玩味,香港以地域为征收税项的基础,只对来自香港的利润及收入征税,在香港境外所赚取的收入无需缴税。与内地情形不同,香港不设增值税、股息税、利息税、销售税、增值税和其它隐藏的“附加”税项,主要直接税是利得税(企业所得税)、薪俸税(个 人 所 得 税)和 物 业 税 。 利 得 税 税 率 为16 .5%,薪俸税税率最高为15%,在全球各城市属最低之列。另外,企业进口机器和原料也基本无需缴付关税。
   

“香港的低税率与简单税制,为发票体系的健康运作带来关联效应。”还有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换而言之,无论公司还是个人,开具假发票并没有多少好处。”
 

 体系完善:让一张票据样本百花齐放,法律权益和人文关怀相得益彰
  

 得益于体系的完善,通过发票来中饱私囊或偷税漏税等在深圳司空见惯的事情,在香港就显得十分另类。据媒体报道,香港一家建筑设计公司的董事马小姐介绍,香港公司都是直接向员工发薪水,不需要员工交各种发票报销。马小姐分析,香港之所以没有假发票,是 因 为 没 有这方面的需求,因此没有市场。毫无疑问,这些大多用作消费凭单而非报销凭据的发票,并未“进化”成备受追捧的交易热品。
  

 深圳都会城市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民间独立观察人士陈宏认为,看似不近人情,其实是最大限度地给予商家和消费者以空间,不纳入严苛的制度,而在后台监督、社会诚信的依托下尽可能让一张票据的样本百花齐放。这种开放心态并不会约束社会的信任体系,反而更加牢固。
   

陈宏进一步分析,因为香港的税收相对合理,企业和个人也就失去了通过发票来偷漏账目的动力。眼前一张其貌不扬甚至容易掉色的小票,就是香港税务生态所不能或缺的繁枝茂叶。它在人们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与其税收制度及政府和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相得益彰。
   

而据香港企业人士介绍,公司对财务管理十分严格。如果企业通过假发票做账,获利不大代价风险不小,更为同业所鄙视。
   

香港人市民赵太表示,她在香港生活几十年,基本没有用到“发票”这个奇怪产物的需要。她觉得,在香港购物,绝大部分是免税的,只有几种除外。这个制度也让税务更加透明,发票的需求自然降低。因为在福利、税赋及规章制度之下,她需要报销的开支屈指可数,更从未想过在这个方面揩油。
   

赏罚分明:为信用度冒险代价太大,迫使假发票难以栖身
   

虽然在发票上做手脚的好处不多,但香港发票制度依然有一些盲区。
  

 南都记者注意到,无论是港铁M T R还是茶餐厅,向记者开具的手写收据单上,所有消费金额都是阿拉伯数字而没有大写数字,这样势必给一些“企图篡改者”带来想象空间。据一些媒体报道指出,在内地游客集中的地方,小型店铺私营业主为了招徕游客而开具虚假发票。店家可以在金额上做手脚,虚报多一些,以便内地游客报销。不过,在香港人看来,虚开发票只是个案,属于瑕不掩瑜。
   

在互联网上,由于内地网购的盛行和对港行货的渴求,香港发票可做的文章似乎更大。据记者观察,因为港行电子产品比内地物美价廉,也促使香港发票在奢侈品购物中频频现身。一些网购“过来人”分享心得称,一些网络代购的货源并不纯正,发票就是很好的佐证。鉴于香港没有指定统一的发票模式,一些不良网店代购商家,利用与内地不同的情况自行印刷假发票出来,浑水摸鱼。以香港某知名的电器连锁卖场为例,来自代购商家的一个显眼的“骗局”是,准确应为“电器收据”,商家写成“电器发票”,实际是卖家为了迎合内地消费观念。其次,真的收据上印章是橡皮章加盖上去的,而假的则是直接印刷上去的。当然,有的还错误百出,例如出现了只有内地才用的简体、标点符号位置错误等情况。
   

一些“细节控”还发现,某些香港零售商家真正的票据上会印着“如无收银机印,此单无效”,这种发票是用特殊的针打打印机来打印销售内容的,字体颜色是比较浅色呈灰色的感觉。而网上代购商家提供的所谓发票,很多都是来自普通激光打印机,并没有香港商家针打打印机的特殊效果,但是一般人需要仔细辨别才能看出端倪。
  

记者还从业内了解到,香港地区为了保护消费者隐私,拒绝通过发票来查询消费记录,也在一定程度佐证香港人对于发票的信赖程度。
   

惩处机制的严明,也成为这个税务体系的“守护神”。业内人士介绍,香港法例对企业和个人制作和使用假发票的行为监管和处罚十分严格。根据香港法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的规定,“任何人制作虚假文书,以欺骗其他人即属违法,一经法庭定罪,最高可判入狱14年”。而按照香港税务局发言人的说法,香公司报税时提交虚假的报税表或资料,是蓄意瞒税的违法行为,经定罪后,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港元及加罚相当于少缴纳税款3倍的罚款,以 及 入 狱3年 。 多 管 齐下、赏罚分明,带来了社会的高诚信度,也足够让假发票难以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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