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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电子烟4·30起违法 违者罚款$3000
2026-04-02 19: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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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2日)表示,由2026年4月30日起,只要在公众地方管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支及草本烟,就算只是随身携带而未有吸食或使用,都已经属于违法。


罚则


管有少量指明另类吸烟产品:定额罚款$3000

管有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用物质或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0000及监禁6个月

衞生署表示,无论是传统还是另类吸烟产品,吸食时都会释出大量有害物质,产生的二手烟更加会残留在空气中,危害自己及身边人的健康。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立即戒烟。


市民可以致电衞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由注册护士提供专业戒烟辅导,还可以转介至不同的免费戒烟服务,包括药物支援、中医针灸戒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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