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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狗隻进入食肆5.8生效 首阶段开放面积超20平方米餐厅申请
2026-03-11 2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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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计划修订《食物业规例》,容许狗隻在指定情况下进入获批准的食肆。修订规例本星期五(13日)刊宪,下周三(18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在5月8日生效。


环境及生态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首阶段申请设500至1000个名额,佔全港食肆3%至5%。局方指,有意见认为如餐厅空间太小,狗隻或会阻塞主要通道,影响员工走动传菜,并增加误踩狗隻的风险。为稳妥起见,首阶段只开放给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餐厅申请。


局方指,有意见认为名额分配可优先考虑设有露天座位,或位处宠物友善配套较成熟的商场食肆;但亦有意见认为给予优先资格会造成不公平。政府考虑后,建议不设任何优先安排,保持申请机制公平和简单。


法例修订建议,狗隻在食肆时,必须时刻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狗带被成人稳妥地牵引,或被稳妥绑在固定附着物上,狗隻在任何时间均不得处于食物室;「格斗狗隻」或「已知危险狗隻」不可进入。违例罚款1万元、监禁3个月及每日另加3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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