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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处节庆前加强打击无牌酒店宾馆
2025-12-25 12:36:10

因应节庆假期旅游旺季,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牌照事务处,上周一连五日展开代号名为“闪焰”的执法行动,在油尖旺区、湾仔区及中西区突击巡查了48个处所,当中有六间涉嫌无牌经营酒店或宾馆,以及有两间持牌会社涉嫌违反发牌条件。


牌照处发言人昨日表示,突击巡查行动是为了保障顾客及公众安全。如在完成调查后有足够证据,牌照处会作出检控。


发言人强调,无牌经营酒店或宾馆属刑事罪行,根据《旅馆业条例》,一经定罪会留有案底,最高刑罚为监禁三年及罚款50万元,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亦可被另处罚款二万元。针对涉及重犯罪行的无牌经营酒店/宾馆,法庭亦可就有关处所发出为期六个月的封闭令。


根据《会社(房产安全)条例》,凡持牌会社违反合格证明书的任何条件,例如未能按要求出示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未经批准进行改动及加建工程等,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二年,并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天另处罚款一万元。


《旅馆业条例》于2020年修订后,赋权旅馆业监督,就同一处所于16个月内第二次因无牌经营酒店或宾馆或严格法律责任罪行而有人被定罪,向法院申请向该处所发出封闭令,为期六个月。截至今年12月15日,牌照处根据《旅馆业条例》向法院申请发出四宗封闭令,其中两宗封闭令已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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