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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吁市民切勿煲蜡放灯 违者可被罚款或监禁
2024-09-19 12: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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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今日(18日)呼吁市民,在庆祝中秋佳节时保持地方清洁及爱护公物,切勿煲蜡或将燃点的蜡烛插在地面、草地或沙滩上,切勿抛掷荧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树上,或放孔明灯。


在康文署辖下场地(包括公园、泳滩及烧烤场)乱抛垃圾可被罚款3000元,煲蜡、抛掷物件到树上或放孔明灯则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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