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订了《2012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该表使用了简化的货物名称,其范围与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的货品一致,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To Hong Kong Group Co., Limited 【3HK.CN 上香港网】
香港电话:852-60629533 香港各品牌电话地址查询 【点击自查,或人工客服加微信号:hkziyouxing 】
本站部分图文分享自互联网。若您发现有侵犯您版权的,请及时告知
我们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邮箱: tony#3hk.cn(请将#转为@) 企业QQ:764435673
【3HK.CN 上香港网】香港自由行|香港旅游|香港购物|香港美食|酒店预订等首选资讯服务平台,为品牌/商家提供最佳广告宣传平台。
评论